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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退休金 誠品判賠820萬

打工到副總 年資竟少算 吳清友姪兒告贏

2011年 06月10日

 

【張欽╱台北報導】誠品書店前副總經理吳武勳二○○八年退休前和誠品簽備忘錄,約定以二十五年資結算退休金,事後誠品卻要他再簽「離職切結書」才願付款,吳男不從憤而提告求償,誠品主張吳男勞保年資僅十八年多,但台北地院認定誠品違反雙方契約及《勞基法》,昨判誠品須付八百二十萬元退休金。

吳武勳是誠品董事長吳清友的姪兒,他受訪說:「我從打工到副總,與誠品有深厚感情,現在還是誠品第五號股東,沒想到誠品承諾支付退休金卻跳票,還要求簽有競業禁止性質的離職切結書才願付款,只好打官司爭取權益。」誠品公關陳明麗則說:「不評論。」

雙方簽備忘錄

吳武勳主張,他從一九八三年起先後在吳清友開設的誠建、太平洋洗染等公司任職,因前幾年公司沒幫他投保勞保,導致二○○八年九月八日退休前,勞保年資仍不到十九年,當時誠品和他簽定備忘錄,同意從寬認定二十五年資歷,並承諾支付八百二十萬元退休金,後來竟要他再簽離職切結書才願付退休金,因而提告。
誠品辯稱,備忘錄只是公司內部簽呈非契約,八百二十萬元只是預估金額,吳男在誠建等公司的年資也不應合併計算,況且他退休時不到五十五歲,不符退休標準。

可求助勞工局

但法官認定,備忘錄已由吳清友簽字就算合約,因此判誠品敗訴,以吳武勳平均年薪二十萬五千元計算,應依《勞基法》及備忘錄承諾支付八百二十萬元退休金。
律師洪宇均說,退休員工常被公司以在職訓練等名目扣抵退休金,或要求簽下自動離職申請書規避巨額退休金,建議可蒐集和公司簽署的資料,請勞工局調解或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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