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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催繳費 台中50元 台南僅25

貴1倍又不能超商補單 民斥「市府搶錢」

2011年 06月10日

 

【林世雄、鄭敏玲╱台中報導】同樣是路邊停車催繳費,台中市的催繳工本費竟比台南市貴了一倍,中巿民眾大罵:「台中市府跟民眾搶錢!」市議員李麗華質疑,中巿不僅收費貴,還不能在便利商店補單繳費、不便民。交通局表示,研議修法將掛號通知的方式改為平信,讓工本費可降低到二十元以下,並增加讓民眾在便利商店即可補列印繳費單、繳費。

台中巿民眾陳世賢表示,三月十二日下午在台中市五權西三街,停了四十分鐘的車,忘了繳停車費,一直到四月二十六日收到催繳通知,除了原本應該要繳的停車費三十元外,再加上工本費五十元。

「處理程序都一樣」

但陳妻三月二十七日在台南市勝利路停車,同樣被開了停車繳費單,忘了繳費,事後收到台南市政府方面的催繳通知,卻只有停車費二十元,加上二十五元的工本費,總共只繳了四十五元。
陳世賢說:「市府處理的程序都一樣,台中市卻是台南市的兩倍,沒想到自稱很會為市民賺錢的胡志強市長是用這種方式向民眾來搶錢!」事後向國民黨籍議員李麗華陳情。

市府不宜懲罰心態

李麗華說,民眾沒有繳停車費,有時候是真的沒有收到繳費單或繳費單遺失,並不是惡意不繳,市府對民眾不能用懲罰的心態,交通局應就停車收費金額及催繳工本費通盤檢討。並建議市府能夠增加便利商店查詢停車費用並列印帳單,免除民眾必須親自前往市府或指定的停車管理處繳納,達到便民效果。

改平信寄省工本費

《蘋果》調查,目前停車催繳工本費,台北市、高雄市皆五十元,台南市二十五元,新北市首次十五元,第二次催繳費用五十元。中巿交通局長林良泰指出,將研議第一次寄送逾期通知單採平信寄送、第二次再以掛號寄送,藉此將處理工本費降到二十元以下;另外也研擬透過便利商店列印系統讓民眾可以查詢並列印帳單、現場付費,但都涉及法令修正以及資訊系統的更新,希望最快年底前可完成。

停車收費標準及未來修法

●停車收費標準:
◎汽車一般路面停車每小時20元
◎差別費率停車每小時30元
◎累進費率停車前半小時免費;0.5~1小時20元;第2小時40元;第3小時60元,以此類推
◎機車停車每天每次20元
●未來修法方向:
◎首次逾期繳費通知採平信寄送、第二次掛號寄送,工本費控制在20元以下
◎利用便利商店資訊系統查詢並列印繳費
●預計實施時間:今年年底
資料來源: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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